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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未婚女病逝后,房产被充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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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4-12 13:58:1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一位北京的赵女士因尿毒症遗憾离世,年仅 41 岁。她未婚未育,父母双亡且无兄弟姐妹,在世上再无至亲。然而,她却留下了价值 500 多万的遗产,包括一套位于昌平的 101 平房产,价值 400 多万,还有存款、保险金、丧葬费等共计 110 多万 。

由于赵女士生前未立遗嘱,围绕这笔遗产,她父母的 9 个兄弟姐妹对簿公堂,都认为自己有份。有的称常送菜,有的说带她看过病。但经法院调查,赵女士生前基本能自理,病重时是一位叔叔和社区工作人员送她就医 。最终判决,110 多万的存款等由 9 名亲戚继承,送医叔叔继承 20%,其余 8 人各 10%,而那套 400 万的房产则收归国家,由昌平区民政局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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